律师说法
公司清算外债应当依法进行清偿。公司成立清算组后应进行公告,依法通知债权人在法定期限内申报债权,破产财产清偿的先后顺序是破产费用、共益债务和因债务人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务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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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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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说法 公司清算有外债的应以公司的破产财产偿还,清偿顺序如下: 1、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 2、破产人所欠职工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