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说法
股份公司成立失败对设立行为产生债务的连带赔偿责任是需要由发起人来承担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股份公司成立失败,所有发起人对于在设立过程中产生的债务承担连带的责任。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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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律师说法 股东应当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责任,参与利益分配,参加股东会议,依照法律、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
律师说法 股东责任公司法中的规定主要有: (一)遵守公司章程; (二)参加或者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议; (三)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行使表决权; (四)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
律师说法 劳动合同违约责任要包含以下内容:违约责任承担方式;违约责任条款约定;损害赔偿的范围;违约金(除违反服务期或者竞业禁止的,不得约定由劳动者支付违约金);其他。 法律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