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说法
非法吸收公共存款罪的行为人在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况下,能减刑或者假释。根据法律规定,减刑适用于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假释适用于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及死缓减为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相关阅读:非法吸收公共存款罪的减刑是否支付罚款。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律师说法 非法吸收公共存款罪可以减刑或者假释。根据法律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确有悔改表现,或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被判处有期
律师说法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主观上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必须是明知自己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会造成扰乱金融秩序的危害结果,而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根据法律规定,非
律师说法 犯人立功减刑的认定: 1、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的,属于立功,可以减刑; 2、如果犯罪分子有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