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说法
生产、销售、使用假药、劣药的情形有生产、销售以孕产妇、婴幼儿及儿童为主要使用对象的假(劣)药的;使用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冒充其他药品,或者以其他药品冒充上述药品的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药品使用单位的人员明知是劣药而提供给他人使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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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律师说法 生产销售假药劣药的行政处罚为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吊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并处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货值金额十五倍以上三十倍以下
律师说法 生产、销售、使用假药、劣药视为情节严重的情形有造成人员伤害后果的;经处理后重犯的;拒绝、逃避监督检查,或者伪造、销毁、隐匿有关证据材料的;擅自动用查封、扣押物
律师说法 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情形是,行为人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以及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