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说法
所有权的转移的界定:1、转移动产的,自交付动产之日所有权转移;
2、转移不动产的,自登记之日所有权转移;
3、在所有权保留的买卖合同中,标的物所有权自买受人付清最后一笔款项时转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二十四条
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五条
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的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二十六条
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权利人已经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民事法律行为生效时发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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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律师说法 股权质押不需要所有权的转移,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股权质押的,应当办理出质登记,质权在办理出质登记的时候设立,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除非经过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