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说法
以非法提供精神药品罪立案调查需符合的条件:1、非法提供氯胺酮、美沙酮二十克以上,三唑仑、安眠酮一千克以上,以及其他精神药品数量较大的;
2、因非法提供精神药品被行政处罚,又非法提供精神药品的;
3、向吸食、注射毒品的未成年人提供精神药品的。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五十五条
依法从事生产、运输、管理、使用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向吸食、注射毒品的人提供国家规定管制的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向走私、贩卖毒品的犯罪分子或者以牟利为目的,向吸食、注射毒品的人提供国家规定管制的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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