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说法
《物权法》已废止,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水表表前表后的责任划分:1、水表前管道漏水的,一般应由物业负责;
2、水表后管道漏水的,一般应由住户自己负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一条
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属于业主共有。经业主共同决定,可以用于电梯、屋顶、外墙、无障碍设施等共有部分的维修、更新和改造。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的筹集、使用情况应当定期公布。
紧急情况下需要维修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可以依法申请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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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说法 《物权法》已废止,根据《民法典》中的相关规定,水表表前表后责任划分是: 1、如果是水表前管道漏水的,一般应由物业承担责任; 2、如果是水表后管道漏水的,一般应由住户承
律师说法 水表坏了产生的水费若是自然损坏的则应当由自来水公司或者是物业公司负责。发生纠纷后首先应当和物业协商解决,若是协商不成的,可由业主收集相关证据,诉讼维权。
律师说法 水表坏了多跑的水费一般由自来水公司或者是物业公司承担,前提是水表属于自然损坏。若是因此发生纠纷的,首先应当和物业协商解决,若是协商不成的,可由业主收集相关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