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说法
过了破产债权申报期还能申报,可以进行补充申报,但已经分配的财产不对其进行补充分配。法律规定,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五十六条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是,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债权人未依照本法规定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相关阅读:企业破产重组期间过了申报债权的日期可以再申报债权吗?属于企业借贷纠纷,可以申请盖章吗?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律师说法 过了破产债权申报期限该在公司清算程序终结前补充申报债权。债权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未申报债权,在公司清算程序终结前补充申报的,清算组应对其予以登记。 法律依据
律师说法 过了破产债权申报期的应该补充申报。人民法院审理破产案件时、受理破产申请后,债权人应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
律师说法 共益债务和普通破产债权的区别是:共益债务是指破产程序中,为全体债权人的共同利益由债务人财产及其管理人而产生的债务。普通破产债权是指在破产宣告前成立的,对破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