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说法
股权转让中隐名股东的认定是:隐名股东是指虽然实际出资认购公司股份,但在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和工商登记中却记载为他人的投资者,应有充分证据证明已经实际出资或认缴出资。 法律依据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二十五条名义股东将登记于其名下的股权转让、质押或者以其他方式处分,实际出资人以其对于股权享有实际权利为由,请求认定处分股权行为无效的,人民法院可以参照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的规定处理。名义股东处分股权造成实际出资人损失,实际出资人请求名义股东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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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律师说法 股权转让应当遵循的标准是:若是对外转让,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并经过其他股东过半数以上同意,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若是股东之间互相转让股权,不需要其余人的同意。
律师说法 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的方式有以下四种: 1、普通转让与特殊转让,根据股权转让在公司法上有无规定而作的划分; 2、内部转让和外部转让,根据受让人的不同而作的划分; 3、全部
律师说法 股权转让协议属于合同。民法典规定,合同是当事人或当事双方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股权转让协议受法律保护,属于合同的形式之一。 法律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