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说法
挂名股东的权利是被记载于公司章程以及股东名册,一般没有实质权益。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认定挂名股东的情形下,实际出资人拥有真正的股东资格,有权处分相应的股权。 法律依据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二十四条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对该合同效力发生争议的,如无法律规定的无效情形,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有效。前款规定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因投资权益的归属发生争议,实际出资人以其实际履行了出资义务为由向名义股东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名义股东以公司股东名册记载、公司登记机关登记为由否认实际出资人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实际出资人未经公司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请求公司变更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记载于股东名册、记载于公司章程并办理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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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律师说法 股权转让后原股东仍需承担出资义务。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股东如实出资是基本的义务。转让人没有告知受让人未实缴出资的,受让人可以依据股权转让合同追究转让人的违约
律师说法 挂名股东可签署免责协议不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股份公司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承担责任,原则上,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
律师说法 挂名股东股东资格的认定是:在各种形式的公司设立过程中或者股权转让中,产生的虽具备股东法定形式要件,但其名下之出资为他人所有,从而缺乏出资的实质要件的自然人或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