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对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进行监督管理的规定

2022-10-18来源:网络187 人看过

律师说法

公安机关对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进行监督管理的规定主要是对于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由罪犯居住地的派出所负责执行。执行期满,应由执行机关书面通知本人及其所在单位、居住地基层组织。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五十八条
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徒刑、拘役执行完毕之日或者从假释之日起计算;剥夺政治权利的效力当然施用于主刑执行期间。
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监督管理的规定,服从监督;不得行使本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各项权利。

相关阅读:单处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分子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 公安机关对被宣告假释的罪犯如何进行监督

    律师说法 公安机关对被宣告假释的罪犯进行监督的主要方式: 1、对被宣告假释的罪犯,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由县(市)公安局、城市公安分局指定罪犯居住地公安派出所进行监督考察。 2、

  • 公安机关对被假释的罪犯如何予以监督

    律师说法 公安机关对被假释的罪犯予以监督的方式: 1、对被宣告假释的罪犯,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由县(市)公安局、城市公安分局指定罪犯居住地公安派出所进行监督考察。 2、对被宣告

  • 公安机关对被宣告假释的罪犯如何监督

    律师说法 公安机关对被宣告假释的罪犯监督的方式: 1、对被宣告假释的罪犯,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由县(市)公安局、城市公安分局指定罪犯居住地公安派出所进行监督考察。 2、公安机关

  • 法律专题推荐

    SQL Error: select classid,classname,classpath from zs_u_ls_com.phome_enewsclass order by rand() limit 6
    声明:该内容为结合法律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侵权请联系我们,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相关法律咨询

    相关法律知识

    • 公安机关对被宣告假释的罪犯如何进行监督

      律师说法 公安机关对被宣告假释的罪犯进行监督的主要方式: 1、对被宣告假释的罪犯,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由县(市)公安局、城市公安分局指定罪犯居住地公安派出所进行监督考察。 2、

      2022-10-18 阅读:117
    • 公安机关对被假释的罪犯如何予以监督

      律师说法 公安机关对被假释的罪犯予以监督的方式: 1、对被宣告假释的罪犯,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由县(市)公安局、城市公安分局指定罪犯居住地公安派出所进行监督考察。 2、对被宣告

      2022-10-18 阅读:117
    • 公安机关对被宣告假释的罪犯如何监督

      律师说法 公安机关对被宣告假释的罪犯监督的方式: 1、对被宣告假释的罪犯,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由县(市)公安局、城市公安分局指定罪犯居住地公安派出所进行监督考察。 2、公安机关

      2022-10-18 阅读:108
    • 公安机关对被宣告缓刑的罪犯进行监督管理的规定是什么呢

      律师说法 公安机关对被宣告缓刑的罪犯进行监督管理的规定主要包括: 1、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违反监督管理规定或禁止令等,缓刑考验

      2022-10-18 阅读:119
    • 公安机关对被管制的罪犯应如何监督管理

      律师说法 公安机关对被管制的罪犯进行监督管理的方式: 1、对于被判处管制的罪犯,县(市)公安局、城市公安分局应当指定罪犯居住地的公安派出所具体负责监督考察。 2、公安机关应

      2022-10-18 阅读:122

    29元电话法律咨询

    只需29元,20分钟内法律问题快速解答!

    热门法律知识

    热门法律咨询

    首页

    电话咨询 / ¥29

    20分钟内法律问题电话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