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说法
破产清算对债权人的弊端有:(一)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
(二)逾期未申报的债权人失去通过破产程序获得清偿的资格;
(三)债权人可能无法得到完整的债权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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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律师说法 破产清算对债权人的利弊是:宣告破产经过清算,资不抵债的企业可以其财产对债权人进行清偿,但是其财产由所有债权人按照法定顺位进行分配,债权人可能无法得到完整的债权
律师说法 破产清算后债权应经破产清算偿还。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
律师说法 破产清算的内容是:宣告公司破产以后,由清算组接管公司,对破产财产进行清算、评估和处理、分配。清算组由人民法院依据有关法律的规定,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