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说法
破产债权人的权利有:对破产信息的知悉权,权利损害的救济权,清偿或担保的请求权。公司在破产清算的过程中,应当发布公告要求公司的债权人及时进行破产债权申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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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律师说法 破产清算优先偿还的是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然后偿还的是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以及破产人欠缴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的税款,最后偿还
律师说法 破产申报债权的最长期限是三个月。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在人民法院确定的期限内进行申报。债权申报期限是一至三个月,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
律师说法 破产债权的利息计算截止至破产申请受理时。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务人破产本身已经丧失清偿能力,继续计算利息属于加大债务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