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说法
企业清算注销后债权债务应由企业的破产财产承担。企业破产的,其破产财产应当优先清偿共益债务以及破产费用,之后根据法律规定的顺序对其他债务进行清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相关阅读:公司注销后债权债务承担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律师说法 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商务部的内容有:企业对其投资的境外企业的冠名应当符合境内外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客观评估自身条件、能力,稳妥开展境外投资,境内外法律法规和规
律师说法 企业破产清算时债权与股权的清偿权应当按照债权优先于股权的顺序进行。当企业破产清算时,该企业的债权与股权的清偿权优先顺序为一般债务、次级债务、优先股、普通
律师说法 企业破产申报的债权需要债权人通过破产程序向有权的主体申报债权,确认债权有无、性质及数额。债权人依法申报债权的、管理人对债权已完成审查程序并编制债权表、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