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说法
强奸罪与其他罪名的区别:1、强奸罪的主体是年满十四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男子。
2、强奸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具有奸淫的目的。
3、强奸罪侵犯的客体是女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
4、强奸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胁迫或其他使妇女不能抗拒、不敢抗拒的手段,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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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说法 强奸罪的从重处罚情节: 1、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 2、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 3、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 4、二人以上轮奸; 5、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
律师说法 强奸罪的从重处罚情节: 1、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 2、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 3、二人以上轮奸; 4、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 5、强奸妇女
律师说法 强奸罪的既遂、未遂与中止的区别是犯罪状态上的不同。强奸既遂是指行为人完全实施了强奸行为;强奸未遂是指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强奸成功;强奸中止是指行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