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说法
驰名商标的跨类保护是指将在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或服务上使用复制、摹仿、翻译驰名商标的标识,足以使相关公众认为被诉商标与驰名商标具有相当程度的联系的行为纳入保护范围。损害赔偿的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三条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赔偿数额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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