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说法
网络新型不正当竞争形式有利用互联网侵害竞争对手的商誉;网页抄袭;侵犯商业秘密;利用网络对商品的质量、性能、产地、生产者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遵守法律和商业道德。
本法所称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违反本法规定,扰乱市场竞争秩序,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的行为。
本法所称的经营者,是指从事商品生产、经营或者提供服务(以下所称商品包括服务)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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