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说法
以不正当手段获取他人商业秘密若是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三)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
明知前款所列行为,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该商业秘密的,以侵犯商业秘密论。
本条所称权利人,是指商业秘密的所有人和经商业秘密所有人许可的商业秘密使用人。
相关阅读:购买使用含有他人以不正当手段获取的商业秘密的设备,构成侵犯商业秘密吗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律师说法 泄露商业秘密属于劳动争议,前提是保守商业秘密属于劳动合同约定的条款。此时争议则属于因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当进行协商,若是协商不成的,可
律师说法 侵犯商业秘密罪既属于自诉案件,又属于公诉案件。侵犯商业秘密罪是指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或者非法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
律师说法 侵犯商业秘密的举证责任由双方当事人分别承担。商业秘密权利人应当对商业秘密的载体、具体内容、商业价值和对该项商业秘密所采取的具体保密措施,以及对方当事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