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说法
检察院管辖的刑事申诉是指:不服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决定的申诉;不服人民检察院其他诉讼终结的刑事处理决定的申诉;服人民检察院因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情形而作出的不批准逮捕决定的申诉等。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条对于有被害人的案件,决定不起诉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害人。被害人如果不服,可以自收到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人民检察院应当将复查决定告知被害人。对人民检察院维持不起诉决定的,被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被害人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人民检察院应当将有关案件材料移送人民法院。
第一百一十三条
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相关阅读:刑事自诉案件报案需要哪些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律师说法 检察院不在开庭的案例并不多。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审判公诉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席法庭支持公诉。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公开进行。但是有关国家秘密或
律师说法 批捕后取保候审在公安机关办理。批捕后的阶段属于侦查阶段,案件仍然由公安机关管辖。根据法律规定,取保候审具体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责令某些犯罪嫌疑
律师说法 取保候审第一次去检察院一般是接受讯问。根据法律规定,取保候审具体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责令某些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