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律师收集整理了关于如果人死了怎么办离婚证?的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更多婚姻家事专业问题建议咨询优律师婚姻律师。
一、如果人死了怎么办离婚证?
夫妻一方去世的不需要办理离婚证,另一方可凭配偶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等材料办理再婚登记。在我国,一方死亡,婚姻关系自动解除,另一方的婚姻状态为丧偶。需要办理离婚手续的是指双方都在世,但是由于感情破裂,而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终止夫妻间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行为。
内地居民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因故不能提交身份证的可以出具有效的临时身份证。
居民身份证与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应当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
户口簿上的婚姻状况应当与当事人声明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供能够证明其声明真实性的法院生效司法文书、配偶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等材料;不一致且无法提供相关材料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
当事人声明的婚姻状况与婚姻登记档案记载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供能够证明其声明真实性的法院生效司法文书、配偶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等材料。
二、协议离婚手续怎么办理
1、申请
(1)双方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2)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3)其中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2、审查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在审查过程中,必须全面了解协议的内容,尤其是注意双方当事人请求离婚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的生活困难帮助、分割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是否合适。
3、登记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审查后,对于符合离婚条件的,应予登记,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对于不符合法定条件而不予登记的,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当事人从领取离婚证起,解除夫妻关系。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如果一方当事人死亡的话,那么另外一方想要解除婚姻关系并不需要办理离婚证,并且配偶死亡之后,其生前未解除婚姻关系的配偶当然的享有继承权,并且可以作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继承死亡一方的财产。
因男方出轨离婚要男方20万可以吗?
一、因男方出轨离婚要男方20万可以吗?
可以,但前提是符合法定的离婚损害赔偿的条件。
1、出轨离婚补偿金20万不一定就算多,离婚经济补偿是对婚姻生活中对家庭生活付出较多一方经济上的补偿。
给予补偿的数额和给付方式,应首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协议不成时,应由人民法院在查明夫妻双方各自财产状况以及一方多付出义务情况的基础上,按照权利与义务对等的原则确定。
2、出轨离婚赔偿包括两个方面: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1)物质损害赔偿的包括:因收集对方有重婚行为证据的花费、起诉费、律师费等等直接的物质损害。
(2)由于我国对精神损害没有明确的标准,因此,因为婚外情离婚遭受的精神损害赔偿也没有明确的标准。在实际操作中,由于婚外情概率的升高,婚外情离婚赔偿还是有很多人想要了解。
出轨若是导致了婚姻关系破裂,需要办理离婚手续的,此时出轨的一方就属于过错方,那么没有违反夫妻忠实义务的一方,是可以要求对方支付补偿金的,但是并不是必然就可以获得补偿,具体的情形需要由男女双方协商确定。
3、具体操作时要考虑的因素
(1)少付出义务一方因之获得的利益。获得的利益不仅包括有形的财产价值,
而且包括无形的可期待性利益既应考虑少付出义务的一方因而获得的有形财产价值,更应考虑因之获得的无形的可期待财产利益的价值。
(2)一方付出义务的多少。离婚经济补偿是对夫妻分别财产制的限制。
(3)双方的财产状况及其经济能力。
二、离婚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包括什么?
1、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2、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重婚;
(2)与他人同居;
(3)实施家庭暴力;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5)有其他重大过错。
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是一项特殊的请求权,其行使时间特殊,只有在提起离婚诉讼或者是协议离婚的时候,夫妻一方才可主张该请求权,其适用情形也十分特殊,只有满足法定的离婚损害赔偿的条件时,夫妻一方才可主张离婚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