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说法
人民检察院对报请批准逮捕的案件一般是不需要另行侦查的。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公安机关提请逮捕的案件,审查之后应当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对报请批准逮捕的案件不另行侦查。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条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对于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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