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说法
召开董事会会议的程序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于会议召开10日以前通知全体董事,董事长无法履行召开职责的,由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副董事长无法履行召开职责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一十条董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每次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日前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监事会,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后十日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召开临时会议,可以另定召集董事会的通知方式和通知时限。
相关阅读:公司法董事会召集,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董事会的,董事会召集的程序又是怎样的呢?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律师说法 人民法院审理自诉案件的程序的特殊规定: 1、自诉案件在审理过程中,宣告判决前,自诉人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 2、开庭时,自诉人经两次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
律师说法 注册公司对名称要求必须使用文字表示,不能使用数字、符号、图形表示,名称中标明公司的性质。审核名称需要领取并填写《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指定(委托)书》,准备相
律师说法 取保满一年移交检察院是正常法律程序。取保候审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责令某些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随传随到的一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