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说法
最高院关于强制清算的规定是:强制清算是指公司因违法行为被主管机关依法责令关闭而进行的清算,人民法院是公司强制清算的组织者,申请公司强制清算的主体可以是公司的债权人,在特定情况下可以是公司股东。 法律依据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七条公司应当依照民法典第七十条、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自行清算。有下列情形之一,债权人、公司股东、董事或其他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组进行清算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一)公司解散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
(二)虽然成立清算组但故意拖延清算的;
(三)违法清算可能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股东利益的。
相关阅读:法院强制清算程序的法律规定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律师说法 最高院关于强制清算的规定是:公司解散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虽成立清算组但故意拖延清算的、违法清算可能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股东利益的,可以进行强制清算。
律师说法 强制清算与破产清算区别是:适用法律、申请主体、清算前提、根本目的、清算组织、执行保全措施不同。公司破产的原因是:因经营不善、资金链断裂、不可抗力等公司法人
婚姻律师收集整理了关于夫妻共同财产最高院的规定是什么?的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更多婚姻家事专业问题建议咨询优律师婚姻律师。 一、夫妻共同财产最高院的规定是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