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说法
检察院审查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起诉的案件和监察机关调查终结移送起诉的案件依法进行全面审查,依法决定是否对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不起诉或者撤销案件的诉讼活动。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凡需要提起公诉的案件,一律由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
第一百七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相关阅读:在检察院审核案件是否起诉,这个时间段叫什么阶段,审查起诉吗?叫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律师说法 涉嫌犯罪检察院却不起诉一般是因为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有《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
律师说法 人民检察院应当立案复查的刑事申诉: 1、不服检察院不批准逮捕决定的申诉; 2、不服检察院不起诉决定的申诉; 3、不服检察院撤销案件决定的申诉; 4、不服法
律师说法 民事诉讼法第58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在没有上述规定的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