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说法
行政诉讼可以异地,一般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过复议的案件,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是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审判工作的实际情况,确定若干人民法院跨行政区域管辖行政案件。如果案件是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则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 《行政诉讼法》第十八条
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审判工作的实际情况,确定若干人民法院跨行政区域管辖行政案件。
《行政诉讼法》第十九条
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行政诉讼法》第二十条
因不动产提起的行政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相关阅读:行政诉讼是否有异地立案的规定?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律师说法 行政诉讼中要追加被告的,应当是由人民法院告知或者通知,如果应当追加被告而原告不同意追加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以第三人的身份参加诉讼,但行政复议机关作共同被告的
律师说法 行政诉讼可以要求赔偿,如果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判决确认违法或者无效的,可以同时判决责令被告采取补救措施,如果给原告造成损失的,则会依法判决被告承担赔偿责任。 行政
律师说法 合同纠纷一般是不能异地起诉的。 根据法律规定,对于当事人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一般应当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如果合同双方当事人在不违反专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