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说法
劳动者可以在以下情形获得经济补偿金: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支付代通知金或者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劳动者后无过失性辞退:
(1)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岗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2)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经济性裁员的:
(1)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2)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3)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3、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1)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2)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5)用人单位存在以下情形之一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1)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6)其他情形。
4、由用人单位提出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5、劳动合同到期未续签,但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除外;
6、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劳动合同终止;
7、其他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相关阅读:经济补偿金怎么算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律师说法 和公司谈经济补偿金,应当注意以下事项: 1、公司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属于以下情形的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1)用人单位无过失性辞退; (2)用人单位经济性裁员; (3)劳动者依法单
律师说法 用人单位应当发经济补偿金而没发的,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方法维权: 1、与用人单位协商,签订和解协议。 2、向劳动行政部门同时,有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
律师说法 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工作年限(超过12年按12年计算)-免征额5000】*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