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说法
起诉离婚后,立案大厅进行审查,对于符合立案条件的,给予立案,发出立案通知书,凭立案通知书缴纳诉讼费,法院正式受理案件。法院在决定立案后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在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被告提出答辩状的,法院应在收到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人民法院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到庭应诉。双方准备相关证据材料,等待开庭。
双方按时参加庭审,人民法院依法审理案件,到庭后先行组织调解,结果如下:
1.经调解后双方愿意维持婚姻的,由原告撤回起诉,婚姻继续有效。
2.经调解后被告同意原告的离婚请求,且对子女及财产问题作出处理的,由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离婚。
3.经调解后不能达成一致的,由法院进行审理判决,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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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说法 到了法院可以不起诉,当事人是否要提起诉讼由其自行决定。 如果当事人是因为民事纠纷想要起诉的,可以准备好起诉状以及与案件相关的证据材料递交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
作为想要离婚的父母,首先会想到的是关于孩子何去何从的问题,也有父母认为即使离婚,因为应该共同照顾孩子,今天我们讨论的是离婚双方共同抚养子女可以吗?北京离婚律师认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