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说法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出具后,可以取车。交通警察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但是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因扣留车辆发生的费用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当事人领取,当事人逾期未领取产生的停车费用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八条
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
因扣留车辆发生的费用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当事人领取,当事人逾期未领取产生的停车费用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领取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相关阅读:事故责任认定书出来是不是就可以提车了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律师说法 事故认定书可以重新认定,也就是可以申请复核。如果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的,应在接到责任认定书后3日内,向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机关书面申请交通事故责任重新认定。
律师说法 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之后,就可以拿车了。因为交警部门之所以扣车,很大程度上就是为了完成对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而交警部门完成了对事故车辆的检验及相应的证据收
律师说法 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的,不可以进行起诉,可以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而且复核以一次为限。申请复核的时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