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有两种方式,协议离婚和起诉离婚。相比而言,协议离婚是比较快的离婚方式,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去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即可。
若双方没有办法达成协议,也可以委托律师代理谈判,代理您与对方谈离婚条件,若依然不同意则尽快提起诉讼,律师也可以在法庭上申请法官组织双方调解,法官组织调解的成功率相较于律师而言会更高一些,可以舍弃一些非必要条件作交换,来换取双方尽快离婚。若调解无望,则只能督促法官尽快依法判决了。
当然,协议离婚、谈判和诉讼离婚彼此之间并不冲突,您可以三步并行,在提起离婚诉讼的同时,和对方协商或是谈判离婚。若谈判协商成功,二人直接到民政局办理离婚后再到法院撤诉即可。
协议离婚的步骤:
1、申请:第一步和以前就是不一样的,首先,需要拿着准备好的《离婚协议书》到当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民政局受理:以前离婚只要是夫妻双方达成一致,准备好材料一起去民政局,基本上都会准许离婚。但是现在夫妻双方提交了申请书之后,婚姻登记处的工作人员会根据有关规定对当事人提交的.上述的材料进行初审,审查通过后,确认无误会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民政局受理后就是民法典规定的离婚冷静期了。
3、离婚冷静期:当事人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属于离婚冷静期,在此期间,想要撤回离婚申请,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当然如果离婚冷静期满三十日内,双方都没有到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手续的,也视为撤回
4、审查:离婚冷静期过了之后就是再次审查。从离婚冷静期后满三十日内,双方当事人还是决定离婚可以拿着相关规定的证据和离婚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放离婚证。
离婚过程中通常会涉及到财产和孩子抚养权的问题,在这些问题上非常容易引起纠纷,很难达成一致,所以最好找到律师进行咨询,说明自己的状况以后,根据实际情况做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