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民法典对于离婚财产分割依法多分的情形有明确的规定:
1、第1090条: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2、第1091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3、第1092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以上就是离婚时可以多分得财产的情形,具体的分配方式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判定。如果对离婚的法律法规一无所知,或者在处理财产问题时与对方发生纠纷,最好及时寻求律师的帮助。在律师的指导下收集证据,与对方协商,甚至是打离婚官司,这样才能最大限度的保护自己的财产利益,分得分得更多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