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作为父母的法定继承人,一般在父母去世以后是可以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的,但如果父母在世时子女从来没有履行赡养义务,还可以有继承权吗?是不是谁赡养父母谁才能继承遗产呢?
根据《民法典》规定,不赡养老人并不是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理由。只是可以考虑分配遗产的时候不分或者少分。
丧失继承权的情形有以下几种: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三)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四)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另外,法律还有规定,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所以,不赡养父母依然有权继承遗产,可以根据情况不分或少分。但需要注意,如果父母生前订立了合法有效的遗嘱,需要按照遗嘱中的内容处理遗产。有其他关于遗产继承的疑问可以随时咨询专业的遗产继承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