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买房买车已经成为了很多人结婚的“门槛”,但是子女结婚是可能经济能力不足以支撑高额房产,毕竟现在的房价越来越高,全款买房对很多人来说都十分困难。所以在子女结婚的时候,父母通常会伸以援手。例如结婚前,男方的父母为双方买了房子,登记在女方名下,那么这种情况下也容易发生房产纠纷,如果双方有一天要离婚,那么房产是属于女方还是双方的共同财产呢?
从实践来看,法院一般会将这套房产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平均分割。一方父母为出资人的情况下,因其与登记方并没有直接的人身关系,出资买房一般是以子女结婚为目的。
因此,双方离婚时,如果男方可以证明出资全部来自本方父母,但登记在另一方名下,法院一般会认定该房产为夫妻共同共有,出资视为男方父母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是,如果登记方能够提供男方父母与登记方签有书面的赠与约定或协议,那么就能认定该出资为男方父母对登记方的单方赠与,为登记方的个人财产,男方不能分割。
房产纠纷在夫妻离婚的时候发生频率很高,所以在处理这一问题时建议大家及时咨询离婚律师,以免自己的财产权益受到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