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生活中,爱情终将会慢慢的不再被提起,彼此给予对方更多的是守候和扶持,因为生活总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趋于平淡,就如同再好的茶,冲的次数多了,也会变淡,所以如何在平淡的日子中经营好婚姻,是夫妻双方一生的课题。很多夫妻正是因为找不到合适的相处方式,不知道如何经营好婚姻关系,才造成了离婚的局面。
当双方协商好决定协议离婚,需要签订离婚协议书,并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领取到离婚证以后就正式结束了夫妻关系。那么如果离婚以后将离婚协议书丢失,去哪里补办呢?
在夫妻办理协议离婚时,需要向民政局提交离婚协议书,该离婚协议书是一式三份,也就是在民政局留了一份归档。
当夫妻的离婚协议书丢失后,是可以补办的,只要拿着您的离婚证和自己的有效身份证或户口本,到婚姻登记中心申请查阅离婚档案,工作人员会把你们的档案调出来之后,根据其本人的申请,把曾经办理离婚登记时,交给民政局的那份离婚协议书复印一份并加盖公章就可以了。
离婚律师提醒大家,离婚后一定要妥善保管离婚协议书,这是一份很重要的协议。一旦离婚协议书开始生效,那么对双方就具备了法律层面的约束作用,双方要按照协议内容履行约定。如果婚后再次发生财产纠纷或者抚养权等纠纷,离婚协议书是重要的证据。
以上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离婚时人生大事,在处理离婚问题的时候要慎重,无论是在财产分割、债务的处理还是子女抚养权等各方面,双方都可能会发生难以调节的纠纷,当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或者有任何关于离婚的问题,可以随时咨询专业的,帮助自己分析并解决问题。如有需求,可以联系易轶律师进行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