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解答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申请财产保全,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书,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申请保全人与被保全人的身份、送达地址、联系方式
(二)请求事项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三)请求保全数额或者争议标的;
(四)明确的被保全财产信息或者具体的被保全财产线索;
(五)为财产保全提供担保的财产信息或资信证明,或者不需要提供担保的理由;
(六)其他需要载明的事项。
法律文书生效后,进入执行程序前,债权人申请财产保全的,应当写明生效法律文书的制作机关、文号和主要内容,并附生效法律文书副本。
人民法院接受财产保全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作出裁定;需要提供担保的,应当在提供担保后五日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在五日内开始执行。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相关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第四条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法律咨询解答 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保全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 相关法律
诉讼离婚的过程中,在解决财产纠纷问题时有的当事人需要发起财产保全。财产保全分为诉中财产保全和诉前财产保全。 申请财产保全需要做如下工作: 第一,提供财产线索
律师说法 立案了可以申请财产保全,但是一般在紧急情况下向法院提起诉讼之前也可以申请诉前财产保全。 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根据利害关系人的申请,在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