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解答
可以做法定继承人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相关法律规定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法律咨询解答 不是。法定继承人指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其中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
法律咨询解答 配偶、子女、父母都是法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没有子女,遗产由配偶和父母继承。若配偶、子女、父母都无法继承,则有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
法律咨询解答 被收养的子女可以继承生父母的遗产。养子女与收养人之间形成的是一种法律拟制的父母子女关系。但这种拟制的关系其法律后果却等同于亲生父母子女间的血亲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