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律师收集整理了关于继女有没有资格继承遗产的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更多婚姻家事专业问题建议咨询优律师婚姻律师。
一、继女有没有资格继承遗产
继女是否有权继承遗产,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
(1)被继承人生前留有遗嘱,应以遗嘱内容为准,未写明当事人有继承权的,没有继承权;
(2)被继承人生前没有留下遗嘱的,按法定继承,被继承人与继女之间,存在扶养关系的,继女有继承权;
(3)如果被继承人与继女不存在相互扶养关系的,没有继承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72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二、怎么认定继父母子女之间形成扶养关系
抚养关系的形成,需要具有如下的要件:
第一,继父母对继子女有抚养的意思。继父母对继子女进行教育和生活上的照料,达到了生活扶助义务的程度,推定其具有扶养的意思。
第二,被抚养人应当同意。如果被抚养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则推定其同意,以保护其利益。如果被抚养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则应当适当考虑被抚养人的意思。如果其确有理由而明确表示拒绝受抚养人抚养,应当保护。
第三,达到稳定的扶养状态,一般三年以上。
继父母子女之间“扶养关系”的形成来自于双方一致同意或推定同意,同样,“扶养关系”也会因一方或双方的意思或推定意思而解除。需要说明的是,若继父母将未成年继子女一直抚养至成年,形成了“扶养关系”,此种情形下,继子女不具有单方面解除“扶养关系”的权利,即继子女不能享受了抚养好处,却不履行赡养义务。
个人财产被别人侵占了怎么办
一、个人财产被别人侵占了怎么办
个人财产被别人侵占的,可以去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当事人可以先找对方进行协商,让对方自愿将财产还回来,对方拒绝的,可以去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对方尽快返还财产,人民法院审查后,发现符合起诉条件的,会在法定时间内立案审理的,人民法院出具的判决书生效后,对方还是未返还财产的,当事人就可以去申请强制执行,由人民法院采取执行措施,强制被执行人返还财产,财产需要办理登记的,直接责令相关单位办理变更登记。
财产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所有权意味着所有人对物享受最充分、最完全的支配权利,是最完整的物权形式。公民的个人合法财产依法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个人均不得侵犯他人合法财产权利。
二、强占他人的物品构成什么罪名
涉嫌侵占罪,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属于他人交与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而仍非法占为己有。犯罪对象只限于三种财物: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他人的遗忘物,遗忘物不等于遗失物,也不同于遗弃物,他人的埋藏物。
非法占有是指行为人实施犯罪行为时客观上对财物的实际非法控制状态和主观上企图通过危害行为达到对财物实际非法控制的目的而不是要求行为人对财物的永久控制。一般会构成侵占罪,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规定处罚。这项罪名是告诉才处理的。
存在非法强占他人财产的行为,需要向公安机关报案,这种情况可以认定为侵占罪,会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可以判两年以下有期徒刑。公民的财产所有权受法律保护,私自占有,使用他人财产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需要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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