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轻伤二级不批捕后程序是怎样的?的法律问题,刑事律师收集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
一、轻伤二级不批捕后程序是怎样的
轻伤二级不批捕后程序具体为公安机关需要先将已经拘留了的涉嫌当事人释放,对于需要继续侦查的,也可以继续侦查,侦查掌握足够多的证据之后,可以再次向检察院提出逮捕请求。
或者也可以不提出,直接在侦查工作结束之后,交给检察院审查即可。
相关法律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二、公安机关对不批捕的决定不服可以不放人吗
1、公安机关对不批捕的决定不服不可以不放人,只能是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公安机关对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决定,认为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但是必须将被拘留的人立即释放。
如果意见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
上级人民检察院应当立即复核,作出是否变更的决定,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执行。
2、立案后的侦查期限是没有规定的,如果公安机关已经逮捕了某犯罪嫌疑人,则侦查期限一般为两个月。
相关法律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
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检察院在收到公安机关提出的逮捕请求之后,需要结合法律规定判断是否满足逮捕的条件,对于不满足的情形,不能批捕,但是需要说明原因。
若是需要补充侦查的,检察院在驳回逮捕请求的时候,也需要明确说明需补充侦查。
根据上述文章中的内容,相信已经解答了您的问题。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要多了解学习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有法律问题时才能作出正确的判断,才可以更好的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话,可以查看本站其他内容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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