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解答
付款地不一定是合同履行地。 根据法律规定,合同履行地是可以进行约定的,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 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相关延伸】 问:第三人可以代履行吗? 答: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第三人对履行该债务具有合法利益的,第三人有权向债权人代为履行;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只能由债务人履行的除外。债权人接受第三人履行后,其对债务人的债权转让给第三人,但是债务人和第三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相关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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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询解答 合同履行地不能随意约定,合同履行地一般是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的所在地,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
法律咨询解答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合同履行地以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为准。约定了发货地为合同履行地的,发货地便为合同履行地,没有约定合同履行地的或者约定不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