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解答
总公司对分公司的债务直接承担清偿责任。总公司对分公司的债务,既不是承担连带责任,也不是承担补充责任,而是直接承担清偿责任,债权人无需先向分公司主张,可直接要求总公司偿还债务。
【相关延伸】
分公司有独立法人资格吗?
分公司没有独立法人资格。我国《公司法》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也就是说,分公司不能自行参加民事诉讼,它不具有法人资格。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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