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解答
未立案的,可以使用传唤。《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公安机关对于在犯罪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口头传唤,这种情况下,案件还是未立案的,但是公安机关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口头传唤,控制犯罪嫌疑人。
相关法律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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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询解答 可以。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其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对
法律咨询解答 公民如果认为公安单位立案的做法不当,通常有以下三种投诉的方法:向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单位进行申请并且复议;恳求当地的人民检察院予以立案以及进行监督;提起自诉
法律咨询解答 不能。传唤前需要立案,立案前不可以传唤。刑事传唤的对象是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传唤后必须使用讯问笔录、而不能使用询问笔录。对证人或不明确是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