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解答
根据最新规定,今后是否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分三种情形:
一、是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2016年1月1日之前生育),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尚未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仍可以办理。领取后,该有的待遇,还是会有的。
二、是已经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但遗失或损毁的,持证人可以向夫妻一方现户籍地乡镇(街道)计生办申请补领新证。
三、是对子女在两孩政策实施后(2016年1月1日之后生育)出生且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不予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不再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政策,不再纳入奖励扶助和特别扶助范围。
各地对于独生子女证办理政策不同,建议直接到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进行咨询的,大部分地区已经取消独生子女证的办理。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七条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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