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贷纠纷律师收集整理了关于产权债权转让的要件是什么?的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更多借贷纠纷专业问题建议咨询律师。
一、产权债权转让的要件是什么
1、必须有有效存在的债权,且债权转让不改变债权的内容。
债权的有效存在,是债权转让的基本前提。
2、被让与的债权须具有可让与性。
3、让与人与受让人须就债权的转让达成协议,并且不得违反法律的有关规定。
4、债权的让与须通知债务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二、公司申报债权的时间是多久
债权申报期限是允许债权人向法院申报其债权的固定期限。
我国《破产法》对债权申报期限实行法定范围内的法院酌定主义,即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
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30日,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
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债权人未依照破产法规定申报债权的,不得参加破产程序行使权利。
一般规定,可申报的债权要满足以下几点要求:
(1)须为合法有效的债权。
(2)须为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请求权。
(3)须为以债务人财产为受偿基础的请求权。
(4)须为以财产给付为内容的请求权。
(5)须为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成立的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
公司产权债权转让的要件有四个,债权人向法院申报其债权的固定期限,被称为债权申报期限,一般来说最短不能少于一个月,最长不能超过三个月。
人民法院受理公司的破产申请之后,需要确认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从发布破产公告之日开始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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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转让中债权债务如何认定的?
一、房产转让中债权债务如何认定的
房产转让中债权债务的认定是在房屋买卖中,如过房屋交付不了形成法律交付不能的话,就会转化为债权债务,那么买受人就要依据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中的违约责任追究出卖人的责任。
如果在购房中,购买人迟延交付购房款,那么出卖人也可以根据合同约定要求买受人支付延迟滞纳金。
二、房产转让合同纠纷处理方式有哪些
房产转让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后.解决争议的方式有4种:
即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调解仲裁和诉讼。
其中,仲裁方法由于比较灵活、简便,解决纠纷比较快,费用又比较低,所以很受当事人欢迎。
但是,如果当事人一方不愿仲裁,则不能采用仲裁的方式、而只能采用诉讼的方式来解决双方当事人之间的争议。
所以,诉讼是解决合同纠纷的最终形式。
所谓合同纠纷诉讼是指人民法院根据合同当事人的请求,在所有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审理和解决合同争议的活动,以及由此而产生的一系列法律关系的总和。
它是民事诉讼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解决合同纠纷的一种重要方式。
与其他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相比,诉讼是最有效的一种方式,之所以如此,首先是因为诉讼由国家审判机关依法进行审理裁判,最具有权威化性;
其次、裁判发生法律效力后,以国家强制力保证裁判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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