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解答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15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7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20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相关法律规定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八条规定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法律咨询解答 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不扣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6条是关于机动车违停的规定,根据第九十三条的规定,对违停车辆,可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
法律咨询解答 驾驶证清零的规定如下:机动车驾驶人在1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所处罚款已经缴纳的,记分予以清除;记分虽未达到12分,但尚有罚款未缴纳的,记分转入下1记分周期。
法律咨询解答 方法一:1、登陆当地的交警信息网,如果已经注册过了,可以直接输入用户名、密码、验证码后登陆。2、登陆成功后点击驾驶人积分查询。3、打开后即可看见自己的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