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解答
1、到现居住地的街道(乡、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居住登记。
2、登记满半年的到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申请办理居住证。
3、现场填写《上海市居住证申请表》,提交居住证办理材料。
4、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收到申办材料后,对材料齐全的,出具“《上海市居住证》受理回执”;对材料不齐全的,当场告知申请人补齐材料。
5、经主管部门核定后,符合办理条件的制证;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出具书面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告知申请人。
6、证件制作完成后,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通知申请人领证。
7、申请人收到通知后到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领证。
相关法律规定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