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解答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相关法律规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法律咨询解答 (一)证明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证据。1、保证书,道歉书等,婚外情被曝光,一方情急之下写下的表示悔改的书面证据。2、嫖娼被查处,警方的笔录。3、单位查实职工
法律咨询解答 协议离婚的条件协议离婚必须符合以下几个条件:(一)协议离婚的男女双方必须具有合法的夫妻身份。(二)协议离婚的男女双方必须都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主观上确实是
法律咨询解答 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并取得经济适用房的为夫妻双方共有财产。虽然经济适用房尚未办理产权证,但只要夫妻支付全部购房款的,购买的经济适用房即属于夫妻共同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