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解答
1、到目前户籍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开具迁出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第一款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2、办理迁入手续。《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3日以内,农村在10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3、不同省区对户口迁移手续问题还作出了更加具体的规定,如果不明白如何办理户口迁移手续,亦可到当地的公安户口登记机关进行咨询。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第十三条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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