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男女双方所生育的非婚生子是否享有继承权,法律是这样规定的,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也就是说,非婚生子女和父母之间也存在血缘关系,不应由子女承担因父母问题造成的不利后果,有关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同样适用于非婚生子女。
虽然男女双方并未结婚,但孩子是其双方亲生的确认无疑,非婚生子女享有继承权。不管是按照已失效的《继承法》还是现行有效的《民法典》,都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但是,这个权利与婚生子女不同,婚生子女的权利是只要在父母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出生,无须认领不需证明,就是父母的子女。而非婚生子女如果不被认领或无法被认领,则需要证明存在亲子关系,从而取得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
这也是婚姻与同居的重要区别之一,带给子女的保护不同。婚姻中的子女与生俱来享有对父母财产的继承权,而同居中的子女,一旦生活拐弯,他/她就得靠自证来取得继承权。所以,于非婚生子女而言,父母的提前安排很重要。
亲子关系的确定是主张继承权的前提,故应留存相应的医院出具的出生医学证明,通常是可以证明孩子与生父母的身份关系,还可以通过亲子鉴定来证明,或者以非婚生子女的身份去公证处做公证证明。
同时,子女是第一顺位继承,如果没有设立遗嘱,就按照法定继承来处理被继承人的遗产。虽然非婚生子女的父母一方或双方在感情中违背道义,但是不能因成年人的错误影响非婚生子女的利益,法律如此规定就是要强调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继承权。
北京婚姻家庭律师易轶律师提示您:非婚生子同样有人权,同样依法享有继承权,即使大人有过错,也不要把这种错误,加诸在无辜的孩子身上,要避免非婚生子受到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