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离婚律师告诉大家首先要知道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哪些债务,因为婚后债务多而繁杂的话就不好分辨个人债务和共同债务。
北京婚姻律师简单总结列举几个生活中常见的夫妻共同债务的形式:
1、男女双方结婚后为了家庭生活日常需要所负的债务就是夫妻债务,如负债是为了家庭需要,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从事生产、经营所负的债务、因医疗费用所负的债务、因履行抚养、赡养义务所负的债务等,都算是为家庭生活日常开支所需负的债务;
2、如果一方借债目的单纯只是为了满足自己,对家庭没有任何贡献,那么即使是结婚后产生的债务,那也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比如婚后一方贷款去赌博、借款去整容等,超出了家庭生活日常开支所负的债务,都只能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
所以,在实际生活中,一定要保持清醒的头脑,尤其是在债务纠纷中,如果配偶和债权人恶意串通造假债务,如果债权人不能证明夫妻一方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则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北京专业离婚律师认为:夫妻双方为了家庭生活的需求,共同去借贷的时候,为了避免事后引发不必要的纷争,加强事前风险防范,最保险的做法就是要求夫妻共同签字,说明夫妻双方都是知情的、同意的,愿意共同偿还债务,也可以有效的避免在日后有纠纷时,因无法证明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
北京资深婚姻律师分析: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共同向债权人承担。无论夫妻双方是否就共同债务签订内部还款协议,债权人都可以向夫妻双方或其中的任何一方追偿。离婚时就共同债务的处理双方可以先自行协商,如果协商没有结果,那就去法院起诉,请求法院依法判决。离婚协议和法院的判决书对双方均有具有约束力,但不能以此来对抗其他债权人的权利主张。
北京专业的离婚律师提醒大家,结婚本身是一件让人羡慕不已的好事,夫妻之间应该坦诚相待,即使是借钱还是生活中的其他琐事,结婚了就不是一个人了,两个人团结协作,合力维护幸福和谐的家,好好经营这段来之不易的夫妻感情。
最后北京离婚律师建议大家:如果在生活中遇到婚姻相关的问题,不要冲动,及时的去咨询北京资深的婚姻律师,要学会用法律来维护自己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