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解答
1、行为人为劫取财物而预谋故意杀人,或者在劫取财物的过程中,为了制服被害人反抗而故意杀人的,以抢劫罪定罪处罚;行为人实施抢劫后,为了灭口而故意杀人的,以抢劫罪和故意杀人罪定罪,实行数罪并罚。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1)入户抢劫的;(2)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3)抢劫金融机构的;
(4)多次抢劫或抢劫巨额的;(5)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6)冒充军警抢劫的;(7)持枪抢劫的;8)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3、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相关法律规定
《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二百六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