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能执行房产过户吗

2022-12-07来源:网络133 人看过

法律咨询解答

按照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人民法院的裁判文书具有设立、变更物权的效力。因此您可以持人民法院的判决到当地房管局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如果房管局、被执行人不配合,您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法院会给房管局发协助执行函,将房产过户到您的名下.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一条在执行中,需要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的,人民法院可以向有关单位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
第四百九十一条经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同意,且不损害其他债权人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人民法院可以不经拍卖、变卖,直接将被执行人的财产作价交申请执行人抵偿债务。对剩余债务,被执行人应当继续清偿。
第四百九十二条被执行人的财产无法拍卖或者变卖的,经申请执行人同意,且不损害其他债权人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人民法院可以将该项财产作价后交付申请执行人抵偿债务,或者交付申请执行人管理;申请执行人拒绝接收或者管理的,退回被执行人。
第四百九十三条拍卖成交或者依法定程序裁定以物抵债的,标的物所有权自拍卖成交裁定或者抵债裁定送达买受人或者接受抵债物的债权人时转移。
第五百零二条人民法院在执行中需要办理房产证、土地证、林权证、专利证书、商标证书、车船执照等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的,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一条规定办理。

相关法律规定

《房屋登记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 如何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法律咨询解答 1、到你户口所在地或者居住地法院立案庭立案,提交离婚起诉书。诉讼的时候要提交证据。这两点都见下面具体的规定。2、诉讼离婚一定是先调解再判决,所以不能缺席

  • 男子婚后发现妻子智障起诉离婚法院判离吗

    法律咨询解答 夫妻一方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只能提起诉讼离婚,不能协议离婚。无民事行为能力一方的法定代理人可以与对方就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协议,如不能达成协

  • 指令再审发给哪些法院

    法律咨询解答 因当事人申请裁定再审的案件一般应当由裁定再审的人民法院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最高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指令原审人民法院再审:(一)依据民事诉讼法第

  • 法律专题推荐

    SQL Error: select classid,classname,classpath from zs_u_ls_com.phome_enewsclass order by rand() limit 6
    声明:该内容为结合法律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侵权请联系我们,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相关法律咨询

    • 法院撤销判决书是不是就没事

      律师解答 法院撤销判决书并非就没事,需依法处理。依据《行政诉讼法》等,撤销是因行政行为有误,未及时处理可能导致权益受损或面临新诉讼。律师解答撤销判决书需应对。操作如下:1查看全文

    • 交通对方起诉去哪个法院

      律师解答 交通事故对方起诉,可向被告户籍地或事故地法院提起。依据《民事诉讼法》,选择不当可能影响案件管辖,导致诉讼延误或无效。律师解答交通事故起诉法院选择:1.被告户籍地查看全文

    • 成为被执行人后,预订的酒店还能住吗?

      律师解答 被执行人仍可住普通酒店,但不得进行高消费。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被限制消费后不能在星级以上宾馆等高消费场所消费,违反将受法律查看全文

    • 仲裁之后多久才可以申请执行强制执行

      律师解答 仲裁书下来后,根据约定履行期限或劳动仲裁15天后可申请强制执行。 依据《仲裁法》及《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未履行仲裁裁决,期限届满或诉权期满后即可申请强制执行查看全文

    • 劳动仲裁裁决书多少天可申请执行

      律师解答 劳动仲裁裁决书生效后15日左右可申请强制执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裁决书生效后单位拒绝支付,可申请强制执行,否则权益可能受损,影响执行效果。律师解查看全文

    相关法律知识

    • 如何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法律咨询解答 1、到你户口所在地或者居住地法院立案庭立案,提交离婚起诉书。诉讼的时候要提交证据。这两点都见下面具体的规定。2、诉讼离婚一定是先调解再判决,所以不能缺席

      2022-12-07 阅读:133
    • 男子婚后发现妻子智障起诉离婚法院判离吗

      法律咨询解答 夫妻一方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只能提起诉讼离婚,不能协议离婚。无民事行为能力一方的法定代理人可以与对方就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协议,如不能达成协

      2022-12-07 阅读:153
    • 指令再审发给哪些法院

      法律咨询解答 因当事人申请裁定再审的案件一般应当由裁定再审的人民法院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最高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指令原审人民法院再审:(一)依据民事诉讼法第

      2022-12-07 阅读:127
    • 法院召开债权人会议的目的是什么

      法律咨询解答 由于债权人会议是债权人的自治机构,许多职权应当由债权人会议自主决定行使,不应当由人民法院包办。人民法院将这些职权交于债权人会议行使,一方面可以减轻人民法

      2022-12-07 阅读:149
    • 行政执行的主体是谁呢

      法律咨询解答 所谓执行的主体,是指行政执行案件中涉及到的享有诉讼上的权利、承担诉讼上的义务的主体。在由行政机关执行的时候,就是程序上的权利与义务的承担者。它包括执行

      2022-12-07 阅读:205

    首页

    电话咨询 / ¥29

    20分钟内法律问题电话解答